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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流感家庭照顧假 人事局:5日不扣薪(文章轉載) | ![]() |
更新日期:2009/08/28 01:47 |
行政院人事行政局27日開會決議,公務員子女如感染新流感停課在家,公務員最長只能請7天「家庭照顧假」,其中5天不扣薪。 人事局表示,新措施將於下週二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,通過後即可正式實施。未來如果疫情再發生變化,人事局也將依疫情中心的決定,適時對公務員的請假規定做出調整。 之前新流感疫情升高,人事行政局原本宣布公務員如果需要在家照顧停課的子女,可以請5天「家庭照顧假」不扣薪;再加上參照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規定,還可再請假15天,如此前後可有20天不扣薪假。 不過勞基法規定,一般勞工在家照顧子女,最多只能請7天無薪假,兩相對照,引起外界抨擊不公平。 人事局開會討論後表示,衛生署在6月19日已將新流感由第一類法定傳染病,調降為風險較低的第四類傳染病,因此,公務人員若有需要請假時,將不再從寬參照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。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/08/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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